2019年加盟说明

一、说明

随着市场对软件需求的迅速增长,为了进一步加强创元软件公司对直销行业、微商行业、电商软件的市场推广,我们以“让代理商零风险,最大限度的提高代理商的利润空间,与创元软件共同发展”的双赢理念,制定了创业公司相关软件的代理政策。

二、代理商资格

对直销、微商、社交电商等行业或最新市场运营模式很熟悉的业界精英或资深营销策划公司、个人。

能够把握行业脉搏,熟悉市场行情,资信可靠,认真负责。

必须有一定的销售承诺。

 

三、申请程序

通过公司网站或直接致电公司负责人提出申请

在认同软件代理政策和价格体系的基础上,与创元公司签署正式的软件代理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按照协议规定,以指定方式向创元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帐户中支付代理注册预付款。

在收到预付款后,我们将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将软件、宣传资料等发出。

 

四、代理细则

我们的责任

我们授权代理方为“创元公司的软件产品”营销服务代理,代理期限和区域范围由双方协商确定。

软件的价格制定权、发布权和调整权在创元,软件实行全国统一的建议零售价。

代理方向我们进货时,按软件全国统一零售价的一定比例进行结算。遇行业用户、系统用户或竞标情况,在征得创元同意后,可给予结算价格支持。

创元向代理方提供当地的市场信息,对于代理方的用户资源予以保密。向代理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宣传推广资料,指导和协助代理方的市场宣传、销售和服务工作。

为鼓励代理方的销售,对于年进货总额达到一定指标的代理商,实行年返利活动。

 

代理方的责任

在销售过程中涉及跨地区(行业)的问题,应提前向创元提出申请,经认可后方可进行销售。

应严格执行创元软件定价,不得随意压低创元软件产品的价格。

最终用户售价应不得低于创元软件产品全国统一的建议零售价的90%(行业用户、系统用户或竞标情况除外)。

将单方承担对其用户做出的任何与价格、数量、交货、技术规格、保修、修改或适用性等的承诺,创元不承担因代理方做出上述承诺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不以任何方式销售除创元软件以外的任何相关竞争性软件产品。

不得对创元软件进行改变、复制或解密等侵权行为,对上述的侵权行为创元有权解除合作关系,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

 

五、结算方式

创元收到汇款传真之后,即可发货。按协议规定,代理商按特殊价格结算,年底按合同规定比例以产品的形式返点。不同功能版本的软件升级, 按版本差价收取费用,代理商按版本代理差价与创元结算。用户需专项开发时,由创元确定开发费用,开发费用归创元所有,代理商收取其他所有费用。 创元提供发票,甲乙双方对各自收入的税费负责。